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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哈喇油”不能吃

2000-07-2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7月25日,家住北城的王先生来电话问及最近吃的油中有“哈喇”味,这两天全家都感到有轻度的腹部不适,有时还有点恶心,询问这些表现和吃“哈喇”味的食用油有无关系。

专家忠告:

食用油在贮存时,在光、热及细菌作用下,油中的甘油三酯分解为甘油和脂肪酸,后者可进一步氧化成过氧化物、酮类、醛类等,多种物质混合出现“哈喇”味。形成的有毒物质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,也可引起神经系统表现及肝脏损伤。食用油长期贮存产生“哈喇”气味和味道,大量食用“哈喇”油可引起中毒。

中毒表现多为胃部不适,但严重症状一般出现在进食后数小时至10余小时,主要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水样腹泻等消化道症状,严重时可引起脱水,多伴有头痛、头晕、关节和肌肉酸痛,可有发热。

食用油应低温、密封、避光保存,能够增加保存期。贮存食用油时(尤其在夏季),每公斤油中加入维生素E200—300毫克,可延缓食用油变质。当食用油变味后严禁食用。不慎食用“哈喇”油者可口服活性炭50克,多饮水。如出现严重的消化道症状或其表现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。

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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